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支持选调秘书的函
(宁商函[2008]228号)
银川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委、政府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自治区商务厅拟面向五市党委、政府办公室(厅)选调秘书,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条件
(一)选调名额
商务厅办公室秘书2名。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秘书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公道正派,敬业精神强,具有相当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水平较高,综合协调能力强;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二、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测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后填写报名表,到商务厅人事教育处报名。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由商务厅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三)测试考察
1、笔试。着重测试公文处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着重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由商务厅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综合考察参加面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水平。
(四)正式选调
测试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考察10%的比重计算报考人员最后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2名选调对象,并对其进行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履行正常的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请五市党委、政府办公室(厅)大力支持我厅选调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协助我厅做好相关工作。
2、报名人员可在宁夏商务网(www.nxdofcom.gov.cn)上查阅相关要求,下载并填写“宁夏商务厅选调秘书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时交商务厅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