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商(建)发[2008]号)
各市商务局:
中秋、国庆两节和自治区50周年大庆临近,为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维护节日市场稳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建字[2008]95号)要求,现就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节前,由各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工商、公安、物价、安监等部门对零售企业促销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商业零售企业按照《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经营安全意识,完善促销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安全的购物环境,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秩序混乱、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检查的重点与内容
(一)检查重点
单店面积在3000平方米或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
(一)主要内容
1、促销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零售企业是否科学预计和控制客流量,分别制订人员聚集疏散预案、商场周边交通疏导和人员伤害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预案是否上报各市商务、公安和消防等部门审查备案。
2、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措施包括是否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完善促销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落实安全促销责任制;是否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促销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安全设施功能是否正常。包括消防设施、电力设施、燃气管道设施、电梯设施、营销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商场出入口、购物通道等是否畅通,卖场整体环境是否按《超市购物环境》标准(SB/T10400-2006)进行设计和改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市商务局要切实加强节前促销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配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抓好节前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求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