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实现以下目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新时期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中央政法委决定,“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延长至2009年上半年。按此要求和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的部署,从现在起到明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提高(2008年8月至10月)
(一)认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省司法行政各单位各部门要在8月份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安排10 天左右的时间表,对前段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回顾,对照上级有关要求,重点抓好“五查”:查学习覆盖是否全面,查学习要求是否落实,查学习效果是否明显,查清理思想是否深刻,查整改措施是否有效。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调整、完善原来的活动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的针对性,对下一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在8月底前,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厅直机关党委、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员协会、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和各厅属政法院校将所负责的单位和部门活动方案和再动员部署情况报省厅“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进一步突出学习重点。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徐光春同志在省委八届八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李新民同志在全省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王文海同志有关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我省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头脑、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同时,要组织收看资料片《居安思危Ⅱ:“颜色革命”警示录》,学习中央政法委编写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案例汇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法治热点问题解读》等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