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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考试日期、时间及程序要求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日期为9月20日、21日两天,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第四张试卷时间为:下午14:00-17:30。前三场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第四场为210分钟。各考区要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不得提前或拖后,也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各考点应在开考前40分钟将监考人员随机抽签确定到各考场,随后发放试卷(卡、纸)及考场应试人员名单等(首场考试发放监考证件)。其他事项和要求,要严格按照司法部有关规定和《考试实施阶段试卷管理流程》执行。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各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在考试前一天(9月19日)认真检查考点考试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召开全体监考及工作人员会议并对其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司法部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考试实施阶段试卷管理流程》、《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内容,组织播放收看《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管理及卷式变化操作要点》、《考务工作流程》录相。要通过学习培训,通过结合工作实际的讲解,使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对考务工作规范、考务操作流程真正明确,了解和熟悉各种可能出现的作弊手段,各种可能出现的漏错。培训中要特别注意让考务工作人员了解司法考试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掌握今年相对于往年在工作具体要求上的变化,尤其要掌握今年司法部对卷式进行改革的新要求及其管理上需要注意的问题。

  2、各考区应将《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传达到每位应试人员,并在考试地点放大张贴。

  3、各考区应在考试前一天(9月19日)15:00时至考试结束当日(9月21日)晚20:00时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电话(包括考点学校的固定电话)及值班人员名单请于9月18日前报省厅。省厅昼夜值班电话:(0371)65906767、65506049、65907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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