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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指示和徐光春书记在省委全委扩大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

  重视和发挥好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特别要加强乡镇、村委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农村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和信息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工作,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机制、与信访接待联动机制和“庭前调解”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衔接机制。

  (六)加强监狱劳教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做好监所稳定工作,教育改造好罪犯劳教人员就是对农村社会稳定的最大贡献。要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首位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无事故。紧紧围绕“教育人、改造人”的工作宗旨,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强化职业技能教育,培养劳动观念和劳动技能,将罪犯劳教人员改造成自食其力的社会新人。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制度,掌握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动态,及时接茬帮教。针对农村特点,依托各类经济实体,探索和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安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发挥政法院校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合格人才

  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表达爱国热情。把握教育规律,提高教学质量,注重培养法律实用型人才。加强就业指导,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服务“三农”建设。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关心社会,关心弱势群体,关心农民工,以所学的法律知识,服务社会,回报人民群众。加大对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素质。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努力将科研成果运用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胡锦涛总书记和徐光春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徐光春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徐光春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整体规划,开阔视野,创新方法,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制定本地司法行政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具体措施,把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要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履行职能的各个环节,做到“三农”工作发展到哪里,司法行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及时跟进、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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