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明查暗访情况的通报
(豫司文[2008]253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省司法鉴定人协会:
为了进一步检查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0月14日至20日,省厅派出32名政风行风评议代表,组成16个检查组,分别对全省18个省辖市司法局、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及厅直51家律师事务所、13家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先下后上,先暗后明,明暗结合,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查后反馈的工作方法,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走访群众等形式深入检查,总体来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比上年认识更加到位,态度更加端正,措施更加得力,方法更加灵活多样,工作更加扎实有效,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整改,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转变政府职能,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队伍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均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实行分级负责,对所主管的单位和行业进行考核,成立协调机构和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商丘、平顶山市司法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办事机构,加强领导和协调,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宣传力度加大,各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刷制宣传标语、发放便民联系卡、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配置和作用,商丘市司法局在《今日安报》、《京九晚报》开辟宣传专栏;许昌、平顶山、安阳等市座客政风行风热线,现场解答群众询问,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力度加大,南阳市司法局制订完善了南阳市司法局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首长问责制和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绩效考评办法,信阳市司法局、郑州市司法局、周口市司法局等也制订和完善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三是督促检查力度加大。商丘、洛阳、安阳、焦作、新乡等市司法局领导先后三次深入基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明查暗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改进工作。四是重点行业、关键部门的行风评议力度加大。各单位把法律服务行业尤其是律师行业和相关管理部门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制订评议方案,完善考核细则,明确工作内容,深化了评议重点。五是整改力度加大,各省辖市司法局针对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出台了整改意见,制订了整改方案,完善了整改措施,分解了整改责任,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加强了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