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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对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期间有关人员进行记功和命名表彰的决定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对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期间有关人员进行记功和命名表彰的决定
(豫司文[2008]273号)


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各监狱劳教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队伍建设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宣传发动,狠抓措施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活动的深入开展。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踊跃参与,不畏艰难,刻苦训练,经受了考验,增强了本领,练出了士气,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技能、体能素质显著提高。10月10日,成功召开成果汇报会,凝聚了全省干警的人心,树立了形象,得到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教育训练和成果汇报期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厅党委决定:为郑州市司法局等11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为卢子朝等33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部等3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为时志强等1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命名许昌市司法局等22个单位为“河南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先进单位”,李晓鹏等108名同志为“河南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先进个人”;命名郑州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等10个单位为“河南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胡楠等25名同志为“河南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以上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巩固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成果,全面推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革命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省厅号召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干警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充分认识监狱劳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新趋势,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成功迈入全国第一方阵,更加有力地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实现中原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附:记功和命名表彰人员名单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记功和命名表彰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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