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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1.县级推荐。学校首先根据《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和测评,经自查自认已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写出自评报告(包括学校概况,开展科技教育的做法、体会,创建规划,存在的不足之处和整改措施等),并将学校具有的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含校内外教育资源),所开展的科普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和所发挥的示范作用等制作成20分钟左右的音像资料光盘。同时,填写好申报表(见附件2),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向主管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申报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征求当地科技局、科协的意见后推荐上报设区市教育局。

  2.设区市评审推荐。设区市教育局会同本级科技局、科协组织人员按照评估标准对学校自评报告和申报表中的自评得分逐项进行评估审核。经设区市评审认为达到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标准的,由设区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交评审推荐意见。

  3.省级评估确定。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省科协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省级评估小组进行评选。省级评审采取资料评审和现场抽查的形式,以资料评审为主。省级评估小组对每一所申报学校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学校的得分高低及评选名额确定入选学校。省教育厅、科技厅、科协对评选出的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予以网上公示后发文公布,授予“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称号、颁发相应的牌匾,并给予专项补助。

  五、其他事项。

  1.基地校的创建数量。全省计划5年创建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150所。每年创建30所左右,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每年推荐小学2所、初中1-2所、高级中学1-2所参加省级评选。

  2.创建材料的申报。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会同市科技局、科协统一申报。请各设区市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自评报告、光盘等材料一式6份报送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同时用电子邮件传至:fjkx007@126.com,表格可到WWW.FJ5461.ORG.CN下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地址:福州市古田路89号,邮编:350005,联系人:叶茂盛,联系电话:0591-83336470。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余志丹,联系电话:0591-87091360,电子信箱:jjc7850907@163.com。

  3.根据“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原已确认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的21所学校 (详见闽教基[2003]42号文)争创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次下发的评选标准重新进行评选推荐,不占用当年的推荐名额。对达到新的评选标准的学校,省级评选时将优先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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