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要求
1.请各高校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和申报工作。
2.各申报高校应建立校级精品课程网站,保证网站正常运转,凡因学校原因导致评审期间无法正常浏览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各高校申报省级精品课程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学校推荐公文;
②2010年度学校申请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格式见《国家级指南》精品课程中附件13,汇总表中序号为有序排列,并请加一列备注栏,在备注栏中注明:××年度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并请将本科和高职课程分开汇总);
③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
④2010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请参照教育部表格,有关表格可进入教育部精品课程网站下载,我厅不再另行设计)。
请各高校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并将汇总表、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gdjyc2009@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刘会勇,联系电话:0591-87091315;联系人:龚森,联系电话:0591-87091312、87846780(传真);申报评审系统服务联系人:徐宇峰,联系电话:0591-87833265。
二、教学团队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请各高校参照《国家级指南》中国家级教学团队的申报条件,我厅不再另行要求。凡有一届及以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高校不得再参加高职教学团队的评审。已经遴选为省级的教学团队,可以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遴选。
(二)申报名额。2010年评审确定20个左右省级本科教学团队、20个左右省级高职教学团队。根据前三年省级教学团队主要分布在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级及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实际,为支持和鼓励上述高校集中力量做好现有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我厅决定划出25个指标,采取等额推荐方式申报省级教学团队,我厅予以审核确认,不再参加评审。为加大力度支持非省重点建设高校和非省级或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我厅决定划出单独指标予以评审确定。同时,在省级教学团队的基础上,评选推荐国家级教学团队10个,其中高职教学团队不少于2个。
(三)申报办法。9所省级重点建设高校、11所国家级及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在开展校级教学团队评审的基础上,采取等额推荐的方式向我厅推荐省级教学团队(各校具体分配数见附件三)。其它高校采取非等额推荐方式申报省级教学团队,每所本科高校(含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独立学院推荐参评省级教学团队的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高职院校原则上不超过2个。同时,参加我省推荐参评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往届省级教学团队,省重点建设高校不超过3个,其他高校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