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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通知


  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配合各执法部门,防范和打击社会不法分子对青少年学生的腐蚀、利诱和渗透,整顿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不受干扰和侵害。要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学校要加强对校园暴力、网络犯罪、色情、勒索等青少年易发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性研究和教育工作,并加强安全防范学习、培训和演练。

  三、组织开展校园管制刀具自查收缴行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积极做好本校收缴刀具工作,要通过班级自查、学校暗访调查、全校性大排查、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抽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校园管制刀具自查收缴工作;要通过专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使学生明白什么是管制刀具,以及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教育学生要主动远离管制刀具。要与学生逐一签订“无管制刀具保证书”。对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非学习所需刀具进入校园的学生,要动员其主动交出。集中收缴行动过后,学校还要不定期开展管制刀具自查收缴行动,并做好收缴工作记载。

  对校园周边非法贩卖管制刀具,或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及周边的社会人员,学校应积极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携带管制刀具的在校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要与家庭密切配合,落实帮教措施;情节较重、屡教不改的,要送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广大师生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行为;对知情不报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从严惩处。

  四、有序开展“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切实形成全员育人格局;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要突出抓好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基本道德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重点开展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要强化法纪教育,切实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都能为人师表;要全面开展“法纪进校园”和“法纪进课堂”活动,提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加强重点学生的管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安全第一”的思想,大力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交通事故、防火防震、食物中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要以开展生命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认知活动为载体,教育学生树立珍爱生命的人生观,学会认识生命、善待生命、珍惜生命,做到学生“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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