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全省所有县(市)均挂牌成立县级职教中心,加强标准化建设,使其成为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等为一体的重要基地。切实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使骨干专业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实训工位和场所,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设仿真实训环境。积极探索企业和学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新模式,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开拓校外实训基地。支持各设区市建设1-2个集实践教学、师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在保证中职学校普遍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的基础上,扩大优质中职资源,争取有一批中职学校建设成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国家级示范学校、优质特色学校。
17、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选派100名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努力完成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任务。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吸收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和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建立健全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通过集中培训、跨地区联合培训、校本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逐步形成省、市、校三级教师资培训和教研网络,开展中职教师全员培训和教学研究,提高中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五、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18、稳步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稳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指导和组织高校制订发展规划,促进各类高校明确办学定位,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转变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继续做好福建江夏学院、宁德师范学院等本科学校的申报组建和福建中医学院更名的后续工作。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布局调整。继续推进高校化债工作。
19、调整优化高等教育专业结构。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步伐,着力提高人才培养前瞻性。组织制订和实施石化、软件、装备制造、汽车、钢铁及有色金属、生物与新医药、物流、船舶、新能源、新材料和建材等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规划;以加强工学教育为重点,公布重点支持增设的专业类和限制增设的专业名单,积极推进专业结构调整,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20、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启动本科高校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抓好省级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优秀本科学生创新性试验项目等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的综合改革项目;召开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会议;指导推动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指导推动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建设,指导推动师范院校和承担基础教育教师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提高教师培养水平。调整政策导向,改进建设办法,继续抓好省级高校本科教育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一批本科教育重大改革和建设项目。制订和实施《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医学高等教育水平和质量。组织开展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新建院校办学条件与教学工作核查,开展省级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