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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省管企业中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省管企业中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通知
(湘质监质发[2009]127号 HNPR-2009-34005)


各省管企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了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要求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与推进“质量兴湘”战略,实现“弯道超车”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全省质量和安全水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提升省管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安全水平,现就省管企业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扎实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是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调整优化上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载体。省管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组织机构,做到领导层有专人管,工作层联动抓。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网站和本系统的宣传阵地开展好宣传活动,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成果,推广先进经验,树立讲质量、讲安全、讲诚信的典型集体和个人,通过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营造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企业讲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制定好“活动”实施方案,搞好任务分解、作好阶段性计划,为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提供组织保障。要精心部署,根据企业的性质和特点,把加强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结合起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好突破口和切入点,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严格标准,切实落实质量工作责任
  企业是“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前沿阵地,是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省管企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牢固树立企业主要领导是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树立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负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建立质量工作责任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生产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要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责任追溯体系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责任。要严格执行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上岗证制度和关键质量岗位质量工程师制度,确保质量人员资质符合岗位质量要求。要建立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对照优秀企业、品牌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找差距,实现提升赶超。要严把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关,对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严重不合格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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