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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劳保局关于提高事业单位计划内临时工工资待遇的意见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劳保局关于提高事业单位计划内临时工工资待遇的意见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8〕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事局、市劳保局《关于提高事业单位计划内临时工工资待遇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提高事业单位计划内临时工工资待遇的意见
(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上涨、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大幅调整,计划内临时工的工资待遇却未进行过调整,待遇水平偏低,难以维持正常生活,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谐。决定提高事业单位计划内临时工工资待遇标准。

  一、事业单位在职计划内临时工按照晋政发[2006] 47号文件普通工套改工资的规定进行套改,已晋升了工人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的,在按上述办法套改的基础上,执行新任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2006年7月以前已晋升了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个薪级工资。

  二、事业单位在职计划内临时工每年元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档次按套改时普工的档次逐级晋升。

  三、市直事业单位在职计划内临时工临时补贴参照忻人字(2008)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县(市、区)事业单位在职计划内临时工临时补贴按所在县(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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