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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防旱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备注:1.在作物关键生长期连续无透雨日相应干旱等级指标上调一级。
  2.出现连续三个中度干旱年时第三年干旱等级划分为特大干旱;出现连续两个重度干旱年时第二年干旱等级划分为特大干旱。
  3.3 旱情信息监测与报送
  3.3.1 河源水文站负责每月逢3、13、23日向市三防部门上报各主要取水口的取水量及有关江河水库的水质状况(含氯化物的含量),每月5日前报送主要站点的水位、主要断面的水质状况,并以旬月简报形式分析干旱形势。
  3.3.2市气象局负责降雨情况预测、监测工作。每旬向市三防部门报告过去一旬市区及各县站降雨量和未来一旬降雨预测情况,每月向市三防部门报告未来一个月的降雨量预测。
  3.3.3 县级以上城市因供水水库蓄水量减少、江河来水减少和污染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预期供水紧张时,供水部门应向同级政府及三防部门报告。三防部门接报后,应立即向上级三防部门报告。
  3.4 旱情会商
  市三防指挥部及时召集市水利、气象、水文、供水等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分析研究旱情的发展趋势,确定干旱的等级,研究防旱抗旱措施。会商的频次为:非干旱期视情组织会商;轻度干旱期1个月会商1次;中度干旱期半个月会商1次;严重干旱期或极度干旱期不定期会商。
  3.5 旱情的发布
  市三防指挥部根据会商结果,报经市人民政府或市三防指挥部领导批准,由市三防指挥部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有关旱情信息。

4 旱情预警启动程序


  各级旱情预警的启动,由市三防指挥部领导组织会商,提出启动意见后,按规定报批,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4.1 Ⅰ级预警应急方案的启动程序
  发生特别重大旱情,市三防指挥部指挥召集全体成员参加会商,形成启动Ⅰ级预警应急方案结论,市三防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启动相关预案,拟订先期处置方案,调动抗旱力量,下达抗旱任务。
  4.2 Ⅱ级预警应急方案的启动程序
  发生重大旱情,市三防指挥部副指挥召集全体成员参加会商,形成启动Ⅱ级预警应急方案结论,市三防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启动相关预案,拟订先期处置方案,调动抗旱力量,下达抗旱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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