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水文站: 负责水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向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提供水文信息。
河源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电力供应。
市石油公司:负责保障防旱抗旱油料供应。
3 干旱预警等级确定与发布
3.1 干旱预警指标
判定干旱灾害等级的主要指标为:江河月平均来水量、水库的可用水量、连续无透雨日数、受旱面积;参考指标为:降水量距平率、土壤相对湿度等。
3.2 干旱预警等级
干旱灾害等级划分依据江河月平均来水量、水库的可用水量、连续无透雨日数、受旱面积4个主要指标,同时考虑降雨量与历年同期距平率、土壤相对湿度等参考指标的影响,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具体判定。
干旱灾害等级分为:极度干旱(Ⅰ级)、严重干旱(Ⅱ级)、中度干旱(Ⅲ级)和轻度干旱(Ⅳ级)四个等级。
3.2.1 Ⅰ级预警(极度干旱)
主要指标:全市较大面积连续90天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水文系列频率大于97%;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20%;受旱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40%以上。
参考指标:60天降水量距平率小于-90%;90天降水量距平率小于-8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30%。
3.2.2 Ⅱ级预警(严重干旱)
主要指标:全市较大面积连续70天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水文系列频率大于95%;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25%;受旱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大于30%。
参考指标:60天降水量历年同期距平率小于-75%;90天降水量距平率小于-5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40%。
3.2.3 Ⅲ级预警(中度干旱)
主要指标:全市较大面积连续50天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90%;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32%;受旱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大于20%。
参考指标:30天降水量距平率小于-85%;60天降水量距平率小于-60%;90天降水量距平率小于-3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50%。
3.2.4 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主要指标:全市较大面积连续30天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75%;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40%;受旱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大于15%。
参考指标:30天降水量与历年同期距平率小于-75%;60天降水量距平率小于-40%;90天降水量距平率小于-2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