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防旱抗旱工作在河源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市三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三防指挥部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河源军分区、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河源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信息产业局、河源市气象局、河源水文站、河源供电局、市石油公司是市防旱抗旱工作机构的成员单位。当我市发生旱灾时,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积极主动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2.2 工作职责
市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市的防旱抗旱工作。下设市防汛防旱防风办公室(简称市三防办),负责承办市防旱抗旱的日常工作。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旱抗旱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担负的防旱抗旱工作任务,负责本单位的防旱抗旱相关工作。
市三防指挥部:执行上级防旱抗旱指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各项防旱抗旱措施,统一指挥全市的防旱抗旱工作, 协调、组织应急调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区人民的生活保障、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等救灾工作。
河源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驻地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加防旱抗旱救灾工作,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必要时担负维护灾区秩序和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防旱抗旱工作,做好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宣传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防旱抗旱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根据抗旱工作需要调整有关部门的生产计划。
市经贸局:负责抗旱救灾物资的供应保障。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水资源的计划、调度、配置和管理。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节水技术的应用推广,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工作,组织灾区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市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抗旱车辆的顺利通行。
市财政局:负责防旱抗旱资金筹措;协同市三防提出抗旱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民政局:负责安排灾民生活,及时掌握灾情,组织接收、管理救灾捐赠款物。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的交通保障;确保防旱抗旱车辆、人员、物资的优先通行。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救灾医疗队伍和灾区的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防旱抗旱信息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报送雨情监测、预报信息,根据旱情适时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