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防旱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府办〔2008〕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防旱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河源市防旱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完善防旱抗旱减灾体系,强化防旱抗旱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使防旱抗旱工作有据可依、有序进行,全面提高我市防旱抗旱工作的主动性和应对能力,确保我市城乡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若干规定》、《河源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防旱抗旱工作要以人为本,贯彻“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按照确保生活、保证生产,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最大限度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防旱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部门责任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源市防旱抗旱工作。防旱抗旱工作是组织社会力量和资源,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开发、调配、节约和科学使用水资源,预防或减轻干旱对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