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打击非法违法制造和使用压力容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质监特发[2008]231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224号)要求,省局制定了《湖南省打击非法违法制造和使用压力容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
湖南省打击非法违法制造和使用压力容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9月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政明电[2008]24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制造和使用压力容器行为,有效防范压力容器事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224号),省局决定从10月下旬至11月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制造和使用压力容器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周强省长9月25日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山西临汾“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制造和使用压力容器行为,规范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和使用秩序,有效防止压力容器事故发生,确保各级质检部门依法监管和检验压力容器的职责履行到位,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二、行动重点
1、易燃、易爆介质以及液氨、液氯、液体二氧化硫等有毒介质的储存容器;
2、容积≥50m3的球形容器(球罐);
3、符合重点特种设备范畴的其他压力容器;
4、存在严重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压力容器。
三、查处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和使用环节中存在的下列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