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食品市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2008年9月3日)
一年一度的中秋和国庆节即将到来,为了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确实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全市人民和广大游客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市局决定在中秋、国庆节期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食品市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食品
重点检查和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月饼水果、肉蛋禽菜、米面食油、副食酒类、酱油食醋、糖果饮料、茶叶罐头、豆类制品、奶类制品、水产品以及熟食易腐等日常生活消费食品。
二、整治内容
整治的主要内容是:依法开展“六查六看”。
(一)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
(三)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四)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包括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三、整治场所
旅游景区、城市社区、商场、商城、商厦、超市、学校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和乡镇食品加工、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食品集散地;综合、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以及从事上述食品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等所有经营场所。
四、整治时间
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从2008年9月5日开始,到2008年10月5日结束。其中9月10日和9月25日全市将统一行动。在这次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市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