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十一旅游黄金周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十一旅游黄金周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
(2008年9月13日)


  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加强旅游市场管理,依法规范经营者行为,让广大市民和游客放心满意。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7日在全市开展十一旅游黄金周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十一”假期正值北京奥运会结束和汶川大地震灾后旅游市场恢复的重要时期,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市场专项检查工作,营造安全、健康、有序、舒适的旅游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对于推动灾后旅游市场恢复、刺激国内居民消费、促进社会稳定和我市经济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各分县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早安排部署,制定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我市黄金周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专项检查的重点
  全市各旅游景区周边的市场、各类经营户;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宾馆饭店周边地区和市内繁华地区各类市场、商场、服务业和餐饮行业。
  三、专项检查的内容
  (一)加强对旅游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要结合企业年检工作,严格执行前置审批登记管理条件和注册登记程序,对应办理而未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得发照和收取任何费用;凡前置审批手续过期的,要立即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进行变更登记。
  (二)对旅游景区附近的市场和各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所有市场必须实行定点归位,统一管理,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各旅游景区附近的非法市场、摊群点,打击强买强卖、尾追兜售等不法行为。
  (三)加强对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旅游市场商业贿赂,查处商店、景点与司导人员相互串通收授回扣的非法行为。
  (四)加大打假打非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重点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短斤少两和虚假宣传等各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五)检查旅行社旅游合同签定、履行情况,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