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城市居住区500米范围内拥有1个小游园。城市建成区500米范围内拥有免费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3平方公里范围内拥有3座水冲式公厕。城市公共停车位置达到国家标准。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小游园、停车场、公厕、体育健身等设施。
(三)贯彻公交优先的方针,发展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等交通工具。要优化公交线路、站点设置,推行智能化管理,积极探索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出租汽车经营模式,保证城市建成区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5标台以上,提高城市现代化交通运行效率。
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把生态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城镇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统一,城镇发展与生态容量相协调的城镇化道路。
(一)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坚决对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工艺落后的企业和设施实施末位淘汰。通过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使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污染行业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低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经济项目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二)加强生态绿化建设。中心城市要巩固绿化成果,突出生态园林建设,提升绿化品位。县城要大力开展园林城市建设工作,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项指标。全市各级都要依据规划,因地制宜,搞好绿化建设。通过森林公园、人工湿地、河道治理、环城绿化、山体绿化和庭院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游园广场建设,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要注重园林园艺,精心构建林园相映、林城相融、自然与人文共生共融、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相互渗透的城市形象。要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城镇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力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燃煤锅炉,进一步加强建筑、拆迁、交通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村庄整治工作。
(四)推进建筑“四节”(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工作。倡导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50%的节能标准。鼓励发展新型建筑材料,重视建筑节材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广再生水利用和节约用水工作,实行“阶梯式”水价,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推广道路绿色照明,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两个重点行业“油改气”工作。严格执行城镇建设用地标准,积极开展城镇土地整理,充分挖掘城镇现有用地潜力,优化城镇用地结构,提高城镇用地效率,努力建设节约型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