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拓宽途径,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各单位要结合冬春季节消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活动。要在深化宣传内容、提高宣传质量、巩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要积极与宣传、新闻等部门协同配合,结合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广泛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全社会营造声势浩大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领和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动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力度,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冬春季节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将学校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采取播发宣传光盘,展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形式,组织学生进行疏散逃生演练,举办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征文等形式,使广大师生懂火灾危害性,会报火警,会逃生自救;要按照《
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加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执勤,完善预案,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巡逻制度,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要保证有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负责对辖区单位的防火巡查。同时,要督促辖区单位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灭火物资、防火巡查“三到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演习演练,使单位员工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逃生自救方法,熟练掌握灭火常识和灭火器等器材装备的使用方法,并确保各种器材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公安消防部门要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实战演练。要规范接警出动,合理调派出动力量,做到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调动足够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营救被困人员、第一时间展开控制火势,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