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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建立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建立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办法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制订的《关于建立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建立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办法
(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在党的惠民政策的感召下和市场机制的牵动下,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生产方式逐步转变、畜产品质量稳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畜牧业产值已占到农业总产值的46%。但是,与建设现代畜牧业的要求相比,目前我市畜牧业还存在科技含量和组织化程度比较低、保障体系不健全、抵御风险能力差的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支持规模化饲养,加强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控”的要求和省政府《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双轮驱动促统筹、破解难题惠民生”的活动主题落到实处,从而全面提升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加快规模健康养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与任务

  通过建立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扶持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12年,畜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标准化、良种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新技术进一步普及,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到50%,规模化、标准化饲养畜禽数量占到总饲养量的70%以上,逐步实现畜牧业向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二、建立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

  为了加快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构建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广大养殖场(户、小区)的抗风险能力,帮助养殖场(户、小区)分散转移风险,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有力促进农民增收,从2009年开始,比照上轮畜牧业扶持资金额度,按照重视程度不减、扶持力度不减、投入幅度不减的“三不减”原则,市财政建立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其主要用途:一是用于扶持畜牧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壮大;二是用于在畜牧业遭受市场剧烈波动时的风险补贴;三是用于降低扶持“门槛”,促进贫困地区畜牧业的发展。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扶持条件的项目,均可享受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的政策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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