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偏远山区贫困农村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
(晋市发〔2009〕5号 2008年12月30日)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持续、快速、全面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由于自然条件、历史欠账等诸多原因,目前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贫困村仍有510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2.29%;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453元,只占全市平均数4435元的55.31%;至今仍有364个村未用上安全饮用水;328个村的低龄段孩子要到外村上学;193个村还没有卫生所;51个村未通水泥(油)路;307个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债务平均高达近60万元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市和谐发展步伐。为了有效解决偏远山区贫困农村这些突出问题,经市委五届四次全委会研究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偏远山区贫困农村的突出问题,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突破口,摆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村制宜,分层推进,多管齐下,组拳出击,强力推进“破穷障、改穷业、挪穷窝、挖穷根”的综合性扶贫开发,切实改善贫困农村自我发展基础条件,大力提升贫困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2009年开始集中利用3-5年时间,基本解决510个偏远山区贫困农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发展能力明显进步。90%以上的村纳入区域特色产业布局,60%的农民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农民增收能力显著增强;基本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挑水距离控制在800米以内;基本解决低龄段小学生上学远问题,基本消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陪读成本过高现象”;村医疗卫生所合理建制,基本消除群众就医难和“吃药打针远程现象”;“村村通”公路扫尾工程进一步提速,具备通车条件的村基本实现通水泥(油)路;公共财政合理配置,贫困农村低保、合作医疗各类补助高标准、广覆盖;农村干部待遇有较大幅度提高,农民自主创收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贫困农村面貌有较大改善。
(二)主要任务
1.制定贫困村发展规划。立足贫困村资源禀赋、经济水平等现实村情,统筹县域规划、乡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以脱贫解困、基本达小康为目标定位,按照主导产业特色化、基础设施配套化、村庄建设宜居化、公共服务基本化、生态环境优美化、村庄自治民主化的总体要求,为贫困农村制定科学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