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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国庆中秋节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国庆中秋节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09)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举国上下普天同庆的一件喜事。为了加强对节日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局决定在国庆、中秋节期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月饼水果、肉蛋禽菜、米面食油、副食酒类、酱油食醋、糖果饮料、茶叶罐头、豆类制品、奶类制品、水产品以及熟食易腐等日常生活消费食品为重点品种。
  二、整治内容
  整治的主要内容是:依法开展“六查六看”。
  (一)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
  (三)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四)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六)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包括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三、整治场所
  旅游景区、城市社区、商场、商城、商厦、超市、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和乡镇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食品集散地;综合、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以及从事上述食品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等所有经营场所。
  四、整治时间
  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从2009年9月15日开始,到2009年10月8日结束。其中9月25日全市将统一行动。在这次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市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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