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电子政务建设优秀单位的通报
(浙政办发〔2010〕2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2009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6号),积极推进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网络运维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对各地、各部门2009年度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评比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现对考核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电子政务建设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宁波市、温州市、舟山市。
二、单项考核优秀单位(综合考核优秀单位不参加单项考核优秀单位评选)
(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秀单位。
省质监局、省旅游局,杭州市、丽水市,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北仑区、宁波市鄞州区、余姚市、温州市瓯海区、乐清市、永嘉县、海宁市、平湖市、德清县、嵊州市、绍兴县、兰溪市、义乌市、武义县、江山市、龙游县、舟山市普陀区、台州市椒江区、台州市路桥区、丽水市莲都区、缙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