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黔保监中介〔2008〕68号)
贵阳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申报贵阳市商业银行毕节分行兼业代理人保险代理资格的请示》(筑商银报〔2008〕1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行申报的“贵阳市商业银行毕节分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行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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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阳市商业银行毕节分行
| 52242167541423600
|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企财险、家财险、长期寿险、健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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