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增值税远程抄报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9]155号)
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金税工程”远程抄报系统收费标准的请示》(鄂航信字[2009]08号)收悉。为促进我省税收工作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减轻税个双方办税人员的劳动强度和报税成本,规范远程抄报技术维护价格的收费行为,经研究,同意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在为用户提供远程抄报税系统服务时,适当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注册费(含培训、安装费)200元/套;维护费150元/年(安装使用当年不收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