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固原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
固原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组 长:李守银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伦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志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泰保 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方怀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占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柳应彪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计发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宝福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志礼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国安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杨生德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胜远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戴永军 市建筑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志鹏兼任办公室主任,方怀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王友琳、辛喜明、张继宁,并视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牵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并与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监管,通过劳动监察执法,纠正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因拖欠工资而提起劳动争议的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快立、快审、快结”,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设工程非法转包、分包。对无审批手续、无施工许可的施工项目和无资质或资质等级没有达到要求而进行施工的企业以及签订“阴阳合同”、违法使用“包工头”、指使农民工以讨要拖欠工资为名群体性上访的施工企业,一经查实,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其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除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应当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清理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
监察机关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不认真执行国家清欠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