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过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定,七县(区)按得分依次为崆峒区、崇信县、华亭县、静宁县、灵台县、泾川县、庄浪县。依据考核办法,对获得第一名的崆峒区奖励10000元;第二名的崇信县奖励8000元;第三名的华亭县奖励5000元。
七、经过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定,七县(区)按得分依次为庄浪县、华亭县、静宁县、崇信县、灵台县、崆峒区、泾川县。依据考核办法,对获得第一名的庄浪县奖励10000元;第二名的华亭县奖励8000元;第三名的静宁县奖励5000元。
八、经过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定,七县(区)按得分依次为华亭县、静宁县、灵台县、庄浪县、崇信县、泾川县、崆峒区。依据考核办法,对获得第一名的华亭县奖励10000元;第二名的静宁县奖励8000元;第三名的灵台县奖励5000元。
九、经过对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定,七县(区)按得分依次为崇信县、华亭县、泾川县、崆峒区、静宁县、灵台县、庄浪县。依据考核办法,对获得第一名的崇信县奖励10000元;第二名的华亭县奖励8000元;第三名的泾川县奖励5000元。
十、经过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定,七县(区)按得分依次为华亭县、静宁县、庄浪县、崆峒区、崇信县、泾川县、灵台县。依据考核办法,对获得第一名的华亭县奖励10000元;第二名的静宁县奖励8000元;第三名的庄浪县奖励5000元。
十一、经过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定,七县(区)按得分依次为华亭县、静宁县、崇信县、庄浪县、灵台县、崆峒区、泾川县。依据考核办法,对获得第一名的华亭县奖励10000元;第二名的静宁县奖励8000元;第三名的崇信县奖励5000元。
十二、经过对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定,七县(区)按得分依次为灵台县、静宁县、崇信县、泾川县、华亭县、崆峒区、庄浪县。依据考核办法,对获得第一名的灵台县奖励10000元;第二名的静宁县奖励8000元;第三名的崇信县奖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