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教师,从下列4方面进行评审:
理论教学水平,占20%;
教研科研水平,占20%;
实际技能操作和实践教学水平,占30%;
技术服务和行业影响力,占30%。
3、本次评审不再组织现场讲课和技能竞赛,均改为录像评审方式。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教师要认真填写“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候选人申报表(一式20份),申报表需报1份原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科研成果、对外技术服务等资料复印件一套; 20分钟的述课及40分钟的实践操作和实践教学现场录像光盘一张(rm格式)。
2、“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候选人申报表、汇总表一律用A4纸打印。
3、有关纸介质材料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电子邮件发至spzx@sxu.edu.cn。截止时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1、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制订本校的“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培养评选方案,加强本校的“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队伍建设,以带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2、各高职高专院校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要做认真的审核、把关,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评审。
3、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大力支持评选工作,选择本校办学历史长、基础好、特色显著的专业进行申报。每专业申报人数1人,各校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
4、省教育厅委托山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山西省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承担本届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申报、评选等工作。
办公地址:山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山西大学校内)。
联 系 人: 史俊华、郑小云
联系电话: 0351-7011400
附件:
1、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标准
2、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候选人申报表(略)
3、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候选人汇总表(略)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文件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乐于奉献的高等职业教师队伍,推进我省高职教育不断向前发展,特制定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标准,标准总共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