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逐步建立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信息化;
(7) 逐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
4、全面总结(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
沙坡头区、各县全面总结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工作,将书面汇报材料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五、保障措施
(一)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市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全面推进,重点突出,决定成立中卫市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马世军 副市长
副组长: 杨 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范永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左新波 中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新民 海原县人民政府县长
蔡 波 市财政局局长
刘仲虎 市农牧局局长
黄积银 市水务局局长
孙发宁 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局长
马云春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高怀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学灵 宣和镇镇长
景兆珍 镇罗镇镇长
吴庭华 文昌镇镇长
丁志和 滨河镇镇长
张 鹏 东园镇镇长
刘德祥 柔远镇镇长
韩国平 迎水镇镇长
刘险锋 常乐镇镇长
李伏荣 永康镇镇长
唐兴武 香山乡乡长
汪万文 兴仁镇镇长
杨成忠 蒿川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我市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具体工作,由范永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怀麒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7016489,7011866,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搞好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相关工作。
(二) 组建班子,制定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县要组建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专门班子,抽调责任心强,专业素质好的同志组建工作班子,专门实施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确保工作落实。要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1、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