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劳动模范,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一线,坚持重业绩、重贡献、重先进性和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公认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一)劳动模范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奋发有为,2年来在推进哈尔滨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靓环境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开拓进取、大胆创新,为促进企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
2.围绕增强我市综合实力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在完成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立足本职、吃苦耐劳,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在开展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开发研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开拓产品市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4.在国民教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体育等领域和交通运输、通讯邮电、金融财贸、社会公益等服务行业作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在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整治环境卫生、理顺交通秩序以及构建和谐哈尔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农林牧副渔业生产中,解放思想、科学种田,多种经营、劳动致富,扶贫开发、帮扶帮建,在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二)模范单位(集体)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