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无证经营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
  2、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十二个月内两次被查处的。
  (三)无证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造成人员伤害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二万元的罚款(顶格处罚)。
  十三、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由裁量权基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的罚款(从轻处罚):
  1、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但对人体使用无安全隐患的;
  2、从无证企业购进第二类医疗器械,但所购进的产品经检验质量合格或产品无安全隐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至四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一万元的罚款(从重处罚):
  1、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第二医疗器械,其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
  2、从无证企业购进的医疗器械属于第三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二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顶格处罚):
  1、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造成人员伤害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2、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购进医疗器械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
  十四、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产品注册证书,两年内不受理其产品注册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已经进行生产的,并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由裁量权基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取得注册证后并未进行生产的,并处一万元的罚款;对已经进行生产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的罚款(从轻处罚):
  1、所涉及的品种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并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的;
  2、所涉及的品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取得注册证后未进行生产或虽进行了生产,但产品经检验质量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取得注册证后并未进行生产的,并处二万元的罚款;对已经进行生产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四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的罚款(从重处罚):
  1、所涉及的品种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2、取得注册证后已进行了生产,其所生产的医疗器械不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