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市政府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辽爱卫办字〔2008〕10号)
各市爱卫办、卫生局:
2008年度省、市政府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进度时间已经过半,为进一步做好其中“爱国卫生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卫生创建
“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省卫生镇和省卫生村各1个以上。”1.0分。
各市要按照省爱卫委印发的《辽宁省卫生创建申报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辽爱卫委字[2007]5号)和省爱卫办《关于做好2008年卫生城市(区、县城、镇、村、单位)创建和复审工作的通知》(辽爱卫办函字[2008]8号)精神,立即着手省级卫生城市复核、省级卫生镇和省卫生模范单位复核工作,将复核文本报省爱卫办;同时做好新申报的省级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考核鉴定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好相关申报备案文本报省爱卫办;从今年开始,省爱卫办根据委员会领导指示,将省级卫生村和卫生单位的考核鉴定工作交由各市负责,省里备案和抽查;由于今年受抗灾救灾和迎奥运工作影响,新申报工作可延至2008年10月中旬,请各市务必抓紧时间,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创建复核、考核鉴定和申报工作。
二、健康街道
“建设健康街道(社区)。以区为单位建立1个健康街道和健康社区,并通过省里组织的健康街道(社区)技术评估。”1.0分。
各市要尽快将已培养好拟申报的健康街道和健康社区(至少1个)上报省健康教育所(联系人:刘懿卿、张麓曾024-23399242),接受省级评估。
三、铁路沿线卫生整治
“完成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1.0分。
各市要按照省长指示做好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将责任区划分工负责任务表报省爱卫办,强化监督检查。
四、农村改厕和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完成农村改厕和水质监测工作。”1.0分。
各市要抓紧时间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辽爱卫办字[2008]1号)要求,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改厕项目的工程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项目还没有启动的市要尽快协调财政部门启动项目工作。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要继续做好丰水期的水检工作,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五、病媒生物防制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县为单位,平均鼠密度控制在4%以下,农村平均鼠密度控制在5%以下。”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