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中心支公司四会市营销服务部等机构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269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中心支公司四会市等2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人保寿险粤发 [2008] 1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中心支公司高要市营销服务部、四会市营销服务部(详见附件)。
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你分公司应于收到本文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文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附件: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申报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保险营销服务部名称 | 机构编码 | 主要负责人 | 地址 |
1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中心支公司高要市营销服务部 | L20426GYY001 | 黄峰 | 广东省高要市南岸城区府前大街114号二楼 |
2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中心支公司四会市营销服务部 | L20426SHI001 | 孔祥伟 | 广东省四会市海边坊八座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