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四会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279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太平人寿广东分公司设立四会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太平寿粤[2008]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四会营销服务部,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详见附件)。
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你分公司应于收到本文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文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附件: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
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申报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保险营销服务部名称 | 机构编码 | 主要负责人 | 地址 |
1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四会营销服务部 | L10146SHI001 | 苏静平 |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金丽路8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