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设立佛山市盈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321号)
陆炳汉、何敏倩: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佛山市盈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佛山市盈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核准佛山市盈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1万元整。其中陆炳汉出资45.9万元,占比90%,何敏倩出资5.1万元,占比10%。
三、核准佛山市盈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佛山市。
四、核准佛山市盈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15号和基花园北区五座17号铺位。
五、核准佛山市盈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宁焕然的佛山市盈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你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此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