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等单位增加代理险种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316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增加险种的请示》(交银穗[2008]3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等6家单位增加代理险种(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已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增加代理险种一览表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已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增加代理险种一览表
代申报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原有险种
| 增加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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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89046023-5
| 4401018904602300
|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46号
| 机动车辆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建安工险、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船舶险、与贷款抵押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
| 信用保险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芳村支行
| 718137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