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天伦大厦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340号)
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天伦大厦支行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天伦大厦支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天伦大厦支行 | 67971418-0 | 67971418 |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四天伦大厦第1楼01单元 | 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机动车辆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船舶险、建安工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与贷款抵押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