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天伦大厦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天伦大厦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340号)


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天伦大厦支行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天伦大厦支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序号兼业代理人名称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营业地址代理险种
1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天伦大厦支行67971418-067971418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四天伦大厦第1楼01单元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机动车辆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船舶险、建安工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与贷款抵押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