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珠海市祥通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351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珠海市祥通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永保粤字[2008]1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珠海市祥通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1);不核准广州市抱一电子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2)。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1.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2.不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人名单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珠海市祥通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75563350-0 | 75563350 | 珠海市拱北港一路海荣新村21-23栋60-61号 | 货运险 |
2 | 英德市三本单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L0359229-4 | L0359229 | 英德市大站镇浈阳东路北侧 | 机动车辆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