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设立东莞市保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356号)
散德香、夏保萍: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东莞市保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已收到。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东莞市保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核准东莞市保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散德香出资40万元,占比80%;夏保萍出资10万元,占比20%。
三、核准东莞市保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东莞市。
四、核准东莞市保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56号金海大厦B座201。
五、核准东莞市保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张冲的东莞市保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此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