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市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401号)
刘小林: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广州市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广州市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核准广州市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刘小林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三、核准广州市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核准广州市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增城市新塘镇东坑三横中路1号2栋902房。
五、核准广州市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刘小林的广州市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核准刘少刚的广州市荔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