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332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阳光人寿粤函[2008]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开业,该中心支公司须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地址为广东省茂名市高凉北路2号豪丰大厦二、三层。
三、核准蔡日翔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