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426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我行部分营业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增加险种等事项的请示》(工银粤发[2008]1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等11家单位增加代理险种(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已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增加代理险种一览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已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增加代理险种一览表
代申报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原有险种
| 增加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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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 19732389
| 4417011973238900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488号
| 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家财险、与贷款抵押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机动车辆险、企财险、建安工险、货运险、船舶险
| 责任险、信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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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东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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