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惠州市联运旅行社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427号)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民安保险惠州中支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意见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惠州市联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惠州市联运旅行社有限公司 | 74918051-7 | 74918051 | 博罗县罗阳镇建设路五栋 | 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