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春运【2009】1号 2008年12月31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卫生厅、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8]3220号文)精神,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09年江西省春运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江西省春运工作方案》
2009年江西省春运工作方案
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春运工作“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省经贸委副主任、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为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南昌铁路局、民航江西安监办、省机场集团公司、东航江西分公司、厦航南昌分公司、省教育厅、省委农工部、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江西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负责全省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的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掌握春运动态,督促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协调春运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同时在省劳动保障厅设立民工有序流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外出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各设区市政府、农民工数量较大的县(市)政府以及铁路、交通、民航、劳动保障、公安、安监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均应成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要深入春运一线,现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保证。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省春运工作目标是:春运期间群众出行安全,民工流动有序,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杜绝旅客列车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责任旅客伤亡事故,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客运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民航飞行、空防和地面安全事故,不发生水上安全责任事故。
三、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