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世博场馆、重大危险源单位、职业危害相对严重企业、市直接监管重点企业等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全面查”阶段。在春节前,组织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本市“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和“世博安保责任书”的有关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春节创造祥和安全的氛围。二是“重点查”阶段。在世博举办前,由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对重点隐患、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等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并完成对查出问题的整改。三是“专项查”阶段。在世博举办期间,对重点领域或事故多发行业,组织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督查,确保安全办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后续查”阶段。年底之前,对世博会部分场馆拆除以及可能产生的赶工期、赶进度、“三违”等现象,加强监管,重点强化预防性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检查方式上,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开展交叉式检查。对各区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区县安全监管部门交叉检查,切实起到推动执法规范和学习提高的效应。二是对口式检查。组织相类似的行业系统开展对口安全生产互查,如船舶修造与冶金建设、化工生产和医药生产等单位。三是突击性检查。在春节前、世博会举办前分别采取新闻媒体事先告知的方式,组织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对全市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采取突击性检查,提高检查的实际效果。
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对本市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石英砂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根据《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制定的重点推进项目任务,会同卫生部门研究本市“粉尘危害治理与职业中毒综合防治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到2015年,确保达到“尘肺病人年增长率≤5%,急性中毒事故较2008年下降20%”的规划目标。
三、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进一步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强化重点领域隐患治理与监管。继续巩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动态跟踪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效果,杜绝隐患“回潮”、“返潮”。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规范市、区(县)、行业(系统)三个层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督办机制。推动各级部门、企事业隐患单位治理资金的投入,积极协调拓展治理资金的渠道,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