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2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201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一日
贵阳市201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防止动物疫情发生,保障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公共卫生安全和农民增收。根据
农业部《201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全省畜牧渔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以下简称“春防”)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10年1月以来,我国部分省、区发生了A型口蹄疫疫情,为此,农业部以特急明电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A型口蹄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当前,正值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形势异常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警觉,充分认识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春防工作。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春防工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按照今年我市春防工作总体要求,加大组织和工作力度,切实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和各项措施,做好组织工作,制定本辖区内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做到春防工作早安排、早落实。
全市春季动物集中免疫于2010年2月25日启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务必按照要求于2010年4月25日前全面完成,并报送工作总结到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