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东莞市石碣汽车客运站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322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请示》(泰康穗字发[2009]第10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东莞市石碣汽车客运站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东莞市石碣汽车客运站,并通知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 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东莞市石碣汽车客运站 | 71938514-0 | 4419007193851400 | 东莞市石碣新城区新风路东 | 短期人身意外险 |